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南绩办通〔2020〕24号)部署,市教育局组织各相关单位针对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或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和宣传等。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市教育局制订了《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在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365bet官网体育投注正规|365bet官网在线|”中“教育综合管理”的“绩效考评”栏中进行公布(网址:/)。
请涉及建设性意见建议的相关单位(科室)根据《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整改方案附件1)中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在年底将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等情况填写到《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式样)》(整改方案附件3)中,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绩效考评办),以便汇总上报和按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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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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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 2020 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南绩办通〔2020〕24号)精神,2020年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5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63条。我局对每一条意见建议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将有关意见共分解给31个责任单位和科室,要求各相关单位(科室)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对非建设性意见建议要通过对政策宣传介绍,让群众知晓和理解。经对各单位(科室)报送的整改措施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针对我市教育系统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共制定整改措施12条;对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分别做了解释、说明等。具体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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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3.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期评议对南宁市教育系统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式样)